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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报告编写是在项目建设前,是和可行性研究同时上报(还有环评)。
发改委2010年6号令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注意:是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