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陈总
手 机:18985653658
网 址:www.zyhyjcpg.com
Q Q:2044424858
邮 箱:2044424858@qq.com
办公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浙商酒店15楼15-06号
风险评估是风险社会的产物。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出版了《风险社会:走向新的现代性》。他把当代全球化社会描述为“风险社会”,认为人类所面临的风险随着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发生了本质变化。当代社会风险是现代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现代化和科学技术发展越快、越深入,风险就越多。社会风险在不断扩散中呈现典型的“人为不确定性”,人在风险衍生中的作用增大,很多情况下突然暴露的风险使得人们不知所措,导致现有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人群关系朝着更加复杂、偶然的状态转变。
贝克等社会学家认为,社会风险能够演变成公共危机。社会风险是公共危机的前期形态,公共危机则是社会风险的后期表现,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共危机的根源是社会风险。一旦作为特定导火索的“突发事件”爆发,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之间的因果关系就立即显现。环顾当今世界,“人为制造”的公共危机不断增加并占据了主导地位,人的行为、活动、决策等诱发的种种风险逐渐成为公共危机的重要来源,“人为制造”的公共危机爆发的频率和损害程度正在迅速提升。因此,对于这一特定的风险状态和危机形式,必须确立新的应对思路,而风险评估则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
1969年,美国颁布《国家环境政策法案》,环境政策的社会影响评价应运而生。其后,美国不仅对国内政策和水资源开发、城市土地开发等建设项目进行社会影响评价,对对外援助项目也作社会影响评价。其他西方国家也大力开发风险治理技术工具,制定风险治理计划或框架,风险治理逐步形成一套系统完备、内容健全、保障有力的公共部门管理制度。英国于1994年颁布《社会影响评价指南和原则》,社会影响评价(SIA)已成为政策评价的重要形式,与环境影响评价(EIA)、技术评价(TA)、经济与财政影响评价(EFIA),共同构成该国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标准决策程序。西方国家风险治理呈现更加重视系统建设、更加重视风险文化与沟通、更加重视现代工具运用、更加重视多主体参与的趋势。
我国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属于决策类社会风险评估的范围。它发端于四川省遂宁的鲜活创造,2007年经党中央批准,作为社会治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又经五年发展创新,升华为国家治理的顶层制度,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部署。这一土生土长的制度与西方社会影响评价制度不谋而合,充分说明我国与西方国家尽管国情不尽相同,但都具有“风险社会”的本质属性,现代化进程中风险治理的手段是相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