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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是新时期我国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直接面对并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在实践中,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始终是牵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敏感点。近期发生的厦门“PX事件”、四川“什邡事件”、南通“启东事件”、昆明“PX事件”等都给予我们深刻的教训。
伴随我国改革步入“深水区”,进一步发展难度持续加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期望、要求越来越高,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利益诉求越来越强烈,这使得现有发展思路、模式面临诸多考验。重大事项的推进实施也愈加承载巨大社会风险。在此背景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一项具有政治前瞻性的国家风险管理的制度安排,是立足国家发展实际,基于民众利益期盼,回应社会实践要求的重大制度性创新。
“十一五”期间,四川遂宁、江苏淮安、上海等地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试点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展开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有价值的实践经验。遂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并于2006年将评估范围扩大到作决策、定政策、搞改革和其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淮安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稳评”工作专家网络,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处,成立了国内首家“稳评”专业机构;针对社会稳定风险难以量化的问题,上海探索了一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标准,把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冶金与重化工等工业建设项目等作为风险评估重点领域,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南》。同时,为保证风险评估报告的公正客观,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咨询和研究机构参与风险评估。中央及时肯定、总结和推广了这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要求逐步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全覆盖”。遵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